●公司政策
衝突礦產是指原產於衝突或高風險地區的3TG礦產(鉭(Ta)、錫(Sn)、鎢(W)、金(Au)的縮寫)、鈷(Co)等礦產,或透過走私管道交易或非政府武裝、非法軍事派系控制的金屬礦產。旭日電子要求所有供應商遵守責任商業聯盟 (RBA) 行為準則,並僅從對環境和社會負責的供應商處採購材料。所有供應商均禁止採購和使用衝突礦產,並應完全遵守無衝突礦產需求。所有原料必須來自經過負責任礦產倡議 (RMI) ( http://www.responsiblemineralsinitiative.org ) 認可的負責任礦產保證流程 (RMAP) 認證的冶煉廠和精煉廠。所有供應商應僅從 RMAP 認證的符合無衝突金屬標準的冶煉廠和精煉廠採購金屬。任何沒有有效 RMAP 認證的冶煉廠和精煉廠都必須從供應鏈中剔除。
●供應商要求
如果向旭日電子供應的產品中使用了衝突礦產,供應商應立即通知旭日電子,採取替代解決方案,並按照公司要求實施整改措施。供應商整改工作經核實批准後方可恢復產品供應,確保完全符合無衝突礦物要求。所有涉及衝突礦產的產品和材料批次均按不合格品處理。供應商應每年進行商業上合理的供應鏈盡職調查,以確保交付給旭日電子的產品中包含的所有金屬均不源自衝突礦物。供應商供應鏈中衝突礦物冶煉廠和精煉廠資訊的任何變更(包括新增和刪除)應視為重大變更。供應商應及時透過RMI衝突礦產報告範本或其他符合IPC-1755衝突礦產材料交換標準的報告將此類變更通知旭日電子。供應鏈內的所有供應商、礦物加工商、礦山企業和原礦來源應根據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(OECD)的標準和要求以及本公司的規範制定相關衝突礦產政策和管理程序。